有人问:“你为什么喜欢一个人?”
我只能说出为什么不喜欢一个人,却说不出为什么喜欢一个人。
喜欢一个人,是一种感觉。
不喜欢一个人,却是事实。
事实容易解释,感觉难以言喻。
爱情是忽然有一个人,我们觉得一见如故,很想靠近他/她,很想拥抱他/她,以后,无论快乐或悲哀,我们也想不起当初为什么爱他/她。
只要当我门不爱一个人时,才会找出不爱他/她的原因,因为我们开始挑剔。任何一个人,只要你去挑剔,一定找得出缺点,越去挑剔,缺点越多,我们便可以说出为什么不喜欢他/ 她。
我们想要买一件衣服时,及时发现它有小小瑕疵,埋怨几句,也肯将就,因为只有这一件,而且太喜欢它了。如果我们根本不想买那件衣服,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伤,我们会更努力得找出其它缺点。
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,结合却只有一个原因,原因就是:不需要原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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